国内期交所上调2011春节假期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1-01-26 13:59:52    点击次数:1673

2011年春节临近,国内期货交易所均发布2011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春节假期的休市做了安排,同时上调了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结算保证金。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有关文件精神,春节放假休市如下:2011年2月2日(星期三)~2月8日(星期二)休市,2月9日(星期三)起正常开市。

为防范假期内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波动的风险,将调整各合约最低交易结算保证金也进行上调,具体如下:

1、自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结算开始,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均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标准+8%,大连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种均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标准+9%,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各合约均调整为交易所保证金标准+4%;

2、自2010年1月31日(星期一)结算开始,上海期货交易所及郑州商品交易所调整部分品种交易所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相关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同步上调。同时,大连商品交易所扩大各品种涨跌幅度到7%。

请您关注假日前后各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对您交易风险的影响。注意做好临近交割月及2月交割合约的持仓调整。

附:2011’春节前后各品种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变动表

交易所
品种
1月26日调整前
1月27日(周四)
1月31日(周一)
2月1日(周二)
2月9日(周三)
涨跌幅
保证金
涨跌幅
保证金
涨跌幅
保证金
涨跌幅
保证金
 
                      
大豆一
±6%
10%+6%
±6%
10%+9%
±6%
10%+9%
±7%
10%+9%
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6%。
大豆二号
±6%
10%+6%
±6%
10%+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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