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钢铁行业计划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653万吨,比去年的淘汰任务量减少347万吨,计划淘汰落后炼钢产能2627万吨,比去年的淘汰任务量增加1550万吨。其中,河北省计划淘汰炼钢产能1550万吨,占炼钢总淘汰产能的59%。
为进一步考核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组成了由局级负责同志带队的核查组,从4月14日开始,对全国各省(区,市)2010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考核。目前,检查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曾表示,如果在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不实或虚假的情况,将进行查处。
据朱宏任介绍,目前各地正将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企业。
2011年各省(区、市)炼铁、炼钢淘汰落后目标任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