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管流动资金贷款 禁止挪用及突击放贷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0-02-21 08:30:33    点击次数:1884

    中国银监会20日正式颁行针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贷款的两个管理办法,禁止将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固定资产及股权投资,禁止超额授信、恶性竞争、突击放贷。内地信贷监管“一揽子”规范至此全面出台。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目前流动资金贷款存在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其他用途的情况。今日颁行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禁止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亦禁止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新规要求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认真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由于银行超额授信带来贷款挪用隐患,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今次颁行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涉及房贷、消费类贷款,银监会负责人解释说,新规并未抬高个人贷款门槛,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

    新颁行的两个文件与此前出台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内地信贷监管的“一揽子”规范。银监会称,将把做实这四大新规作为全年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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