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初裁华油井钻杆倾销 中国钢铁产品几全被双反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0-02-22 09:48:21 点击次数:1856
这个春节,中国的油井钻杆企业过得不太安生。
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ITC)投票裁定,来自中国的油井钻杆在美国构成倾销,危及了美国制造商的利益。这也是2010年美国对华“双反”的第一起诉讼调查。
此前,美国联合钢铁工人工会和四家美国钢铁制造商,于2009年12月31日向美国商务部提起诉讼,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金额达2亿美元的钻杆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据本报记者了解,此前,中国企业一度认为遭遇美方申诉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涉案金额相对不大,另一方面,并不存在对美国市场的倾销损害。
ITC投票的结果,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ITC公告显示,在6名委员的投票中,其中3票认为中国输美石油钻杆存在损害威胁,另外3票则认为无损害威胁。但按照规定,“认为有损害威胁”的票数达到或超过半数时,ITC即可作出肯定性裁决。
2月21日,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军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样3:3的结果,以及是损害威胁而非实质损害的初裁结果,说明美方其实也不是很有信心。”一家涉案企业人士也称:“这是一个较为均衡的结果,对中方还算有利。”
按照美方程序,双反调查需由美国商务部和ITC两个机构并行。其中,倾销行为和幅度的确定由美国商务部负责;产业损害和因果关系的确定由ITC负责。但在前者作出倾销与补贴裁定的同时,还需要ITC也认定中国产品存在对美国相关产业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
在此次投票后,ITC将出具具体的初裁报告,之后,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企业究竟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进行调查,并将于3月26日作出反补贴初裁,6月9日作出反倾销初裁。2010年12月初,ITC将对此案作出终裁。
这就意味着,中方涉案企业还需经历漫长的抗辩。这也将是最大的考验。
“中国出口美国的钢铁产品,目前除了热轧的两款产品外,几乎已经全部遭遇美方双反调查。”张军告诉本报记者,“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方企业疲于应诉,参与听证会、问卷回答等,都不是太积极。”
据了解,在上个月ITC就中国输美石油钻杆进行的反倾销听证会上,中方没有一家企业直接参与会议。出席者多为美方律师代表,或者美国大型进口商。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对双反的应诉态度积极与否,取决于对费用、效益等的多重考量。面对双反,“换一个市场”是更多中国企业的考虑。
但张军提醒道,此前,以无缝管等部分出口钢材产品为例,中国企业在欧、美等地遭遇双反后转战东南亚等地,但在印度等国却引发了新一轮双反诉讼。
“就反倾销而言,企业还是应该在最关键的前期抗辩阶段,积极提供数据、指标等,以证明我们没有构成损害和威胁。否则,对于美国ITC的调查官员来说,他们所获得将只有起诉者提供的数据和材料。”张军说。
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ITC)投票裁定,来自中国的油井钻杆在美国构成倾销,危及了美国制造商的利益。这也是2010年美国对华“双反”的第一起诉讼调查。
此前,美国联合钢铁工人工会和四家美国钢铁制造商,于2009年12月31日向美国商务部提起诉讼,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金额达2亿美元的钻杆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据本报记者了解,此前,中国企业一度认为遭遇美方申诉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涉案金额相对不大,另一方面,并不存在对美国市场的倾销损害。
ITC投票的结果,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ITC公告显示,在6名委员的投票中,其中3票认为中国输美石油钻杆存在损害威胁,另外3票则认为无损害威胁。但按照规定,“认为有损害威胁”的票数达到或超过半数时,ITC即可作出肯定性裁决。
2月21日,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军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样3:3的结果,以及是损害威胁而非实质损害的初裁结果,说明美方其实也不是很有信心。”一家涉案企业人士也称:“这是一个较为均衡的结果,对中方还算有利。”
按照美方程序,双反调查需由美国商务部和ITC两个机构并行。其中,倾销行为和幅度的确定由美国商务部负责;产业损害和因果关系的确定由ITC负责。但在前者作出倾销与补贴裁定的同时,还需要ITC也认定中国产品存在对美国相关产业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
在此次投票后,ITC将出具具体的初裁报告,之后,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企业究竟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进行调查,并将于3月26日作出反补贴初裁,6月9日作出反倾销初裁。2010年12月初,ITC将对此案作出终裁。
这就意味着,中方涉案企业还需经历漫长的抗辩。这也将是最大的考验。
“中国出口美国的钢铁产品,目前除了热轧的两款产品外,几乎已经全部遭遇美方双反调查。”张军告诉本报记者,“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方企业疲于应诉,参与听证会、问卷回答等,都不是太积极。”
据了解,在上个月ITC就中国输美石油钻杆进行的反倾销听证会上,中方没有一家企业直接参与会议。出席者多为美方律师代表,或者美国大型进口商。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对双反的应诉态度积极与否,取决于对费用、效益等的多重考量。面对双反,“换一个市场”是更多中国企业的考虑。
但张军提醒道,此前,以无缝管等部分出口钢材产品为例,中国企业在欧、美等地遭遇双反后转战东南亚等地,但在印度等国却引发了新一轮双反诉讼。
“就反倾销而言,企业还是应该在最关键的前期抗辩阶段,积极提供数据、指标等,以证明我们没有构成损害和威胁。否则,对于美国ITC的调查官员来说,他们所获得将只有起诉者提供的数据和材料。”张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