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霾袭来!河北启动重污染天应急响应 10市限行
导语:11月30日,河北省大气办发出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和定州、辛集于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唐山、沧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密切关注本地污染形势,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启动本地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河北8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至4日,河北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其中,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和定州、辛集将达到区域红色预警水平,唐山、沧州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实施机动车限行,除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各市可结合实际规定每日的限行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有条件的市可减免公交乘车费用;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接到红色预警且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实行机动车限行,除执行Ⅱ级应急响应不受限行的机动车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所有非营运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有条件的市免除公交乘车费用。工业企业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4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
石家庄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启动
石家庄市政府遵照省要求,决定在执行利剑斩污行动的基础上,于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责任部门按照(Ⅰ)级应急预案,坚决执行到位。同时提示,儿童、老年人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何时解除预警,另行通知。
石家庄中小学幼儿园今日正常上课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12月1日2时30分左右,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预案要求,12月1日,石家庄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正常上课,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12月1日最新限行措施汇总
今日,石家庄、保定、沧州、廊坊、衡水、邯郸、邢台、定州、辛集限双号车,单号车可以通行;其中,石家庄辖区的赵县、高邑、栾城等地单双号限行时间为早7点到晚9点。其他县主城区都是24小时限行。此外,唐山限号3和8。
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不限号。
河北:利剑斩污对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说“不”
化学需氧量(COD)规定排放上限为240毫克/升,运营企业却将在线自动监测仪参数曲线设置为0-150。11月30日,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在开展“2016利剑斩污”首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的华栾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COD在线自动监测仪行为。
“参数曲线设置过低,如果企业排放的污水中COD浓度超过240毫克/升上限,在线自动监测仪不能正常显示,会造成超标排污不能及时被发现。”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郑晓军说,在线自动监测仪内有三个档位:0-150、0-500、0-1000,该企业最低要设置为0-500档位,才能保证监测仪如实监测排污数据。
经调查认定,这是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违反了环保法、水法等。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环保部门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
河北自2013年成立国内首家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以来,省公安厅、环保厅、检察院、法院不断联合发力,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孙伟表示,今后,四家部门将继续携手,对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