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有望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4月13日晚,抚顺特钢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债权人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针对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书》。据悉,一旦该申请被法院受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成功实施重整,抚顺特钢有望通过此种方式解决债务问题,有效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权利,并改善公司造血能力,走出经营困境。
1月31日,抚顺特钢公告称,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可能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数据重大调整,公司股票已于1月31日起停牌。
有业内人士表示,与破产清算不同,破产重整并不意味着企业“倒闭”,而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相较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能够以更大力度、在更广层面上保护债权人、股东及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权利,并且破产重整状态下的债权清偿率通常高于破产清算。
此前,上交所表示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重整等市场化方式,尽快走出经营困境。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了破产重整制度在挽救危困企业方面的重要功能,包括保留企业经营价值、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避免职工下岗失业等。自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借由破产重整获得新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抚顺特钢表示,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等业务均一切正常,目前正在推进资产核查和年报审计工作,同时积极与有关债权人协商妥善的债务解决办法。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充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通过各种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的可能性;同时将积极争取控股股东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最终的方案将以管理人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在最大程度上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出现亏损。
抚顺特钢也特别提示,目前,相关核查工作仍在推进中。如果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为负值,并且因实物资产不实问题追溯调整后公司出现连续亏损,或2017年度及以前年度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况(最终以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