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批复同意粤东地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东地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8〕687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海峡西岸城市群粤东地区城际铁路网规划〉的请示》(粤发改交通〔2017〕6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粤东地区综合交通体系,提升运输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粤东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报来的粤东地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方案。
二、规划方案
(一)功能定位。城际铁路网主要承担以汕头、汕尾、潮州、揭阳为主要节点的城际客运服务。
(二)规划目标。形成以汕头、汕尾、潮州、揭阳为主要节点、覆盖粤东地区主要城镇的城际铁路网络,实现汕潮揭地区中心城市“半小时通勤圈”和粤东地区“一小时交通圈”,为粤东地区提供公交化的快捷城际旅客运输服务。远期规划形成“一线两环两射线”为骨架的城际铁路网络,总里程460公里。其中,“一线”为汕尾—汕头—饶平城际铁路,“两环”包括汕头—潮州东—潮汕—潮汕机场—汕头、汕头—潮汕机场—揭阳南—普宁—汕头城际铁路,“两射线”包括潮汕机场—揭阳南—揭阳北、普宁—惠来城际铁路。
(三)近期实施安排。近期规划建设“一线一环一射线”,即汕尾-汕头-饶平、汕头-潮州东-潮汕-潮汕机场-汕头、潮汕机场-揭阳南城际铁路,总里程320公里,总投资约691.9亿元。其余线路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启动前期工作。
三、投资估算和融资方案
规划项目总投资约1002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50%,由广东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含铁路发展基金)等出资建设,并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贷款等解决。
四、规划实施及有关工作要求
由广东省负责组织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握好建设标准和方案。要结合线路条件、客流特征等,深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研究项目车辆选型、运营组织、信号控制、站台与站场设计等的适应性。规划线路走向应纳入相关的区域、城市和综合交通规划,做好土地、通道等资源的预留与控制工作。工程建设以经济、实用为原则,优化建设方案,采用地面或高架方式敷设,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二)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项目资金,不得以各类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加强企业实际出资能力审核,涉及财政出资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研究制订价格、运营补亏等政策,科学规划、稳妥推进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提高项目财务效益。
(三)做好交通一体化衔接方案。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发展等情况,进一步完善线网规划方案,加强与国铁干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揭阳潮汕机场等主要综合交通枢纽紧密衔接,优化与铁路客站、机场、公路客站等主要客流集散中心的换乘方案,同步建设城市相关配套设施。
(四)重视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要集约利用土地,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五)项目审核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批复文件及时抄送我委,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测,适时向我委报告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