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2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20-10-22 02:18:25    点击次数:316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3日至27日,受偏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污染物缓慢积累,邯郸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0月22日12时至24日24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25日0时至28日8时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应急措施如下: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报审版)》相应级别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对重点排放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钢铁行业

1.邯郸市钢铁行业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高炉严格按照《邯郸市2020年10-12月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方案》执行生产负荷,烧结机在现有生产调控负荷的基础上,强化管控再加严50%的限产负荷。具体生产负荷见。

2.独立球团厂在强化管控期间全部停产。

(二)焦化行业

邯郸市焦化行业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焦炉全面延长结焦时间至48小时,涉及民生供气企业(玉洲、鑫盛)结焦时间不低于36小时。

(三)火电行业

邯电、马电两家火电企业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力争安排一台机组检修;其他电力企业力争调减生产负荷20%以上。

(四)砖瓦窑行业

邯郸市砖瓦行业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除B级企业外,其他全面安排检修。

3应急抢险和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工程项目(经市政府审批),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做好防扬尘措施。其它施工工地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各县(市、区)要调整重型柴油货车物料运输时段,避免清晨湿度偏高进入市区。

5上午11时至下午18时,建设部门指导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全时开启喷淋、洒水;园林部门对城区花园绿地进行喷水浇灌;交通、城管部门严格执行道路“以克论净”洗扫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加密城区道路洗扫作业频次,洒水次数在平日基础上提高30%,确保洒水抑尘工作全面到位。

6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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