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剑委员:统筹推进钢铁产业整合重组
作为中国制造业的支柱型行业,钢铁业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现代文明的基础,大国制造的根基。因此,坚持钢铁产业发展“一盘棋”,统筹推进钢铁产业整合重组,成为“十四五”时期钢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全国政协委员,安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利剑建议,将全国钢铁产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钢铁产业联合重组。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推动下,钢铁业整合不断向前推进,宝钢先后对武钢、马钢、太钢、山钢等钢企实施联合重组,鞍钢携手本钢,陕钢连横西北,钢铁行业并购重组步伐明显加快,前十大钢企的粗钢产量已经占到全国总产量的40%左右。但是,与美国、日本、欧盟的前四大钢企的产量分别占其钢铁总产量的65%、75%、73%相比,中国钢铁企业整合重组与行业集中度提升依然进展缓慢。
李利剑认为,阻碍我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钢铁产业增量融资受阻,制约兼并重组进程。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受资金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政策制约因素高等影响,各融资机构不敢贸然进行投资。特别是对“两高一资”传统产业的信贷政策整体收紧,各金融机构不愿将资金投向产能相对过剩,并处于“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治理领域的钢铁产业,资金短缺的突出问题,已经制约了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进程。二是与地方政府存在既得利益冲突,壁垒政策束缚兼并重组。钢铁产业是典型的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在拉动就业、促进地区税收增长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许多钢铁企业在产能置换重组项目中,难以突破能源指标、环境容量等地方壁垒,导致跨区域产能置换和兼并重组受阻,严重影响钢铁产业的优化布局进程。三是产量压减政策执行存在偏差,损害产能置换重组积极性。2021年,为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政策调控手段由“去产能”转向“压产量”,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些先拆后建的产能置换项目,完全参照上一年度的产量执行压减政策,如果钢铁企业执行产能置换政策,极易陷入“有产能无产量指标”的尴尬境地,政策导向上不利于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的产能置换重组。
2022年2月,《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因此,李利剑委员建议,将全国钢铁产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
一是统筹规划钢铁产能及相关配套指标。在钢铁企业实施跨区域产能置换时,综合考虑钢铁产能置换、环保、能耗和布局规划等因素,并出台配套政策,将项目退出时的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产能指标等必备要素一并划转到承接地区,使转移项目能切实落地,促进跨区域产能置换整合,推动钢铁产业整体布局优化。
二是科学核定在建产能置换项目产量指标。在产量核定过程中,对于部分先拆后建的产能置换项目,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在落实产能不增、能耗下降前提下,按照产能置换指标给予核准产量,保持正常生产,不限产,达到鼓励支持钢铁企业转型升级的目的,促进产能置换重组。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综合钢铁企业设备先进性、产品竞争力、技术优势度等方面的因素,从财政、银行信贷、产业基金等多方面,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和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向进行布局调整、联合重组、转型升级的钢铁企业倾斜,促进产能整合项目快速实施。
四是加大产业纵向整合重组力度。根据钢铁企业与焦化企业有着天然的合作属性,在钢铁和焦化产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应该基于各自资源和技术优势,推进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将焦钢产业链结成唇齿相依、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实现钢铁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